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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农村土地撂荒的对策

【字体: 】 【编辑日期:2009/9/25】 【作者:政协办】【阅读: 】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我国13亿人口,80%是农民,耕地紧张与土地撂荒问题同时并存,这是目前我国尤其是我县无法回避且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温家宝总理在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在土地问题上,我们绝不能犯不可改正的历史性错误遗祸子孙后代。一定要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这条红线”。土地撂荒,一方面说明了部分农民正在摆脱土地的束缚,土地不再是他们谋生的唯一手段;另一方面,土地又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针对我县人均耕地不足1亩的现状,有效解决土地撂荒问题已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现就对如何处理好撂荒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提高对土地资源和农业基础地位的认识。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当前农村撂荒地,村社可按法定程序收回,采取多种方式重新发包;对现在的撂荒地,可规划种植适销对路的经济作物。

    2、退耕还林还草要与减少可避免撂荒相结合。对无法转包的坡瘠撂荒地,即使没有达到退耕还林还草的要求,也可以列入退耕还林还草的计划。通过还林还草计划,消灭较大面积撂荒地是完全可能的。

    3、强化土地承包管理,加快土地流转步伐。乡镇党委、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要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的有关政策,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土地流转健康、有序进行。对自然条件差的抛荒耕地可以由集体收回,改造后再发包给农户和集体统一经营或对外发包;对分散的撂荒耕地通过与群众协商采用调换与转包的形式,尽可能集中连片,由村集体组织统一整治后进行招标承包。

    4、实施县内移民计划。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乡镇实际,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县内移民,逐步把长期生存在山里靠坡瘠地生存的农民转移到山下落户,对他们留下的土地实行退耕还林还草。

    5、大力提倡免耕法等新型耕作制度和使用先进的小型农业机械(如小型收割机械、小型潜水泵等)尽量减轻农民的劳动强度,使之扩大种植面,以适应当前农村“九九、三八”的劳动力结构,减少农村隐形抛荒或撂荒。

    6、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争取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通过项目奖金,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的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提高农民种田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