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华委员: 规范社区物业管理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的日渐增多,城市管理,特别是社区物业管理问题突出,群众反映较为强烈,为规范社区物业我提几点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城区内共有31家物业管理公司,管理73个小区,26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大部分由社区服务站管理。面临管理难度大、整治任务重、区域面积大、遗留问题多等诸多问题。
1、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不规范,收费难度大。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质量不到位,对物业收费的标准、服务质量等普遍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消费观念尚未完全形成,认识不到位。业主不愿主动交费和反映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引发居民不满情绪而影响交费,导致收费难。
2、历史遗留问题未有效解决,多方矛盾纠缠不清。开发商遗留问题的解决不到位,前期物业公司撤走留下问题,热难点问题多影响物业管理正常运作。私搭乱建、违章装修、油烟噪音污染是困扰物业管理的三大难题。停车位严重不足,占用消防通道,老旧小区设计落后,小区维修改造难。物业服务质量逐渐下降,从业人员鱼龙混杂,不能满足业主的实际生活需求。
3、物业条例执行难,宣传力度欠佳。各小区入住高低不等,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难且运作不规范。对物业管理存在交钱就什么都得负责,双方扯皮时间多,无物业管理的个别小区物业维护、管理问题日益突出。
二、意见和建议
1、完善物业管理源头监管机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从源头上加强物业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从根本上减少物业管理矛盾纠纷。一是房管、住建等部门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等示范文本,明确规定前期和后期物业管理服务中的。二是要健全完善物业管理各项制度,建立县、办事处、居委会等部门的综合协调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统一管理,积极探索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商、物业企业、业主共同参与、相互监督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缴交、保存与使用的新型工作方法,确保专项维修基金的足额归集和合理使用。三是集中组织各个物业公司学习培训相关规范内容,让其持证上岗,并要求物业公司保障其合法权利,减少人员的流动性,让其服务能高效、持续、稳定。
2、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一是政府职能部门与办事处、居委会要主动介入,认真分析研究当前遇到的问题,号召和引导小区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并有效开展工作。二是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与办事处、居委会要各司其职,强化日常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物业公司的违规现象。
3、加大对住宅小区的改造,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城市的管理者是各级政府,政府应加大投入,充分调动广大居民的参与和产权单位的参与投入,对老旧小区、配套设施进行整修改造,招引规范的物业公司介入,纳入正常物业管理体系运作,实施长效管理机制,从而改变小区无人管理状态,巩固改造成果。
4、加强对老旧小区实施物业管理的规划 。针对没有实施物业管理的旧小区,政府住建、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制定改造计划,扩大实施物业管理的范围。规划、建设部门必须以前瞻性的眼光把好关,要求开发商做足配套设施建设公共停车位。
5、统一标准,提高服务收费率。制订统一的服务规范和收费标准,采取听证达成共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收费率,主动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才能有资金支撑更好地为业主服务。
6、理顺物业行政管理体制。物业管理业务范围比较广泛,涉及到房管、城建、物价、供电、供水、消防、公安等多个部门,应理顺机制,确保主管部门居中协调,乡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和物业公司共同努力,业主积极配合,齐抓共管,使问题能够得到圆满解决。
7、深化物业管理法规宣教。广泛开展《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办法》等法规的宣传活动,强化对相关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成员和业主代表的教育培训,促使物业管理企业遵纪守法,规范管理,增强广大业主的物业管理法律意识和消费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