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平昌县第十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各位委员:
经政协平昌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六次常委会议决定:政协平昌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18年1月7日至1月10日在县城召开,会期4天。请于2018年1月7日下午3:00在酒乡宾馆一楼大厅报到,望届时参加会议,不得缺席。请各位委员做好随时被采访的准备。
特此通知
政协平昌县委员会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