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大事记
2月8日,县政协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杨鹏飞主持。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会上,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了平昌县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片,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郑南贵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席游泽莉、刘红彬、付伟才,党组副书记孙良旭出席会议。
2月15日,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郑南贵主持召开县政协十届二次主席(扩大)会议,会议审议了政协平昌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政协平昌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日程(草案)、《政协平昌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政协平昌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16年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政协平昌县第十届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政协平昌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参会人员、邀请人员、列席人员、大会执行主席、大会秘书长、大会副秘书长建议名单、政协平昌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大会讨论分组及组长建议名单、政协平昌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大会发言题目及发言人建议名单、《政协平昌县第十届委员会委员管理办法》。县政协在家领导游泽莉、杨鹏飞、刘红彬、付伟才、孙良旭出席会议。机关全体职工列席会议。
2月21日,平昌委干﹝2017﹞28号文件,县委同意提名:张毅同志任县政协经济委副主任,苟中学同志任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副主任(保留正科级),何景明同志任县政协教科文卫委副主任(保留正科级);免去刘自刚同志县政协经济委副主任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陈华明同志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副主任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苟学兰同志县政协教科文卫委副主任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2月21日,平昌委干﹝2017﹞29号文件决定:蒲云同志任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书记;李洪同志任县政协宣教中心副主任(保留正科级),吴介益同志任县政协宣教中心副主任(保留正科级);免去廖继昌、孙高晓同志的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党组成员职务(保留副县级职务);免去苟中学同志县政协宣教中心副主任职务。
2月22日,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郑南贵主持召开县政协十届二次常委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平昌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和《政协平昌县第十届委员会委员管理办法》;会议还协商了人事事项。县政协在家领导游泽莉、杨鹏飞、刘红彬、付伟才、孙良旭、蒲云出席会议。
2月28日上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平昌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县会议中心隆重开幕。本次会议应到县政协委员276人,实到265人,符合政协章程规定。大会执行主席郑南贵、游泽莉、杨鹏飞、刘红彬、付伟才、孙良旭、蒲云、陈朝铭在主席台前排就座,大会由杨鹏飞主持。李余良、谢友先、张华等领导出席开幕大会,并在主席台就座。上午9点,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开幕。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平昌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议程。县政协主席郑南贵受政协平昌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作《政协平昌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副主席付伟才受政协平昌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作《政协平昌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16年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了县法、检“两院”工作报告。县政协委员唐毅、孙亮、魏心强、周莉萍、冯永玲、王钰均、刘谚、苟尧分别作大会发言。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人武部领导,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县政协历届老领导出席开幕大会。巴中市政协驻平委员,县级部门负责同志,企事业单位负责同志,中央、省驻平单位负责同志,江口镇、同州办事处、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委会、星光工业园管委会、金宝新区管委会居民代表等列席会议。
2月27日,出席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的政协委员开展会前视察活动,号脉发展路线,积极履职尽责。县政协主席郑南贵,副县长王良双,县政协副主席游泽莉、杨鹏飞、付伟才,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孙良旭、蒲云参加视察。